突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突泉县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现将《突泉县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六年七月十四日 突泉县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实施意见 为贯彻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和《内蒙古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转变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方法,实现计划生育工作重心下移,建立“村级管理、村(居)民自治”的工作机制,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重宣传、强基础、严执法、优服务,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全面建立“属地管理、村组结合、村民自治、优质服务”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夯实计划生育工作的基础,全面提高全县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