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青政〔2006〕58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以下简称《决定》)和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 保障人民群众环境安全,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环境保护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意义 (一)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成绩。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西部大开发战略和青海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将环境保护指标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考核目标,全面推进了重点流域区域和重点行业企业的环境治理,生态保护建设取得积极实效,环境监督管理和辐射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新进展,全社会的环境意识和公众参与度得到提高,环保基本国策的舆论氛围初步形成。在全省国民经济快速增长的形势下,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部分地区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二)正确认识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我省环境保护虽然取得了积极进展,但环境形势依然严峻。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呈增长态势,特别是局部地区水污染、大气污染严重,治理难度大。随着人口增加、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生活污水已成为影响水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产业链条短,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低。生态环境脆弱,江河源区水源涵养功能下降,草场退化、水土流失和土地沙漠化趋势加剧,治理速度赶不上退化速度,生态环境总体恶化的趋势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十一五”及相当一段时期,我省资源、能源消耗将持续增长,工业化初级阶段中的环境问题将集中、聚集显现,环境保护面临巨大压力。 (三)当前我省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地区对环境保护重视不够。发展中不同程度存在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上缺乏自觉性。二是产业结构不尽合理,经济增长方式粗放,工业污染结构性矛盾突出。三是环境保护执法不严,监管不力,有法难依现象较为突出,对环境违法处罚力度不够,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象依然存在。四是环境保护投入机制不完善,环保治理投入严重不足,污染治理市场化运营机制不健全,环境治理明显滞后于经济发展。五是环境管理体制未完全理顺,机构不健全,监管、监测能力建设不足,与经济社会发展对环保的要求不相适应。 (四)必须把环境保护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加强环境保护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坚持执政为民、提高执政能力的实际行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加强环境保护,有利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实现更快更好地发展;有利于带动环保和相关产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增加就业;有利于提高全社会的环境意识和道德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高生活质量和延长人均寿命;有利于维护中华民族的长远利益,为子孙后代留下良好的生存和发展空间。青海省地处三江源区,是“中华水塔”和中国的重要生态屏障,生态战略地位十分重要。保护好青海的生态环境,对促进我省和全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因此,必须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省环境保护工作,围绕构建和谐青海目标,以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主题,切实解决发展中的环境问题,促进全省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全面、可持续发展。 二、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省环境保护工作 (五)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七次全委会精神,围绕发展与和谐主题,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在发展中解决环境问题。积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根本性转变,切实改变“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破坏”的状况,依靠科技进步,发展循环经济,倡导生态文明,强化环境法治,完善监管体制,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努力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 (六)基本原则 ——坚持协调发展、互惠共赢。遵循经济规律和生态规律,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关系,在发展中落实保护,在保护中促进发展,实现可持续的科学发展。 ——坚持强化法治、综合治理。不断完善地方环保法规,严格环境执法,突出预防为主方针,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行政手段解决环境问题,加快推进排污许可证制度。 ——坚持不欠新账、多还旧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所有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必须符合环保要求,做到增产不增污,努力实现增产减污;积极解决历史遗留的环境问题。 ——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根据资源禀赋和环境容量,明确不同区域定位,优化生产力布局;按照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实行分类指导。 ——坚持科技进步、创新机制。大力推进环境科技自主创新和引进吸收,提高科技支撑能力。建立多元化投入和部分污染治理设施市场化运营机制,健全统一、协调、高效的环境监管体制。 (七)环境目标 总体目标:到2010年,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初步遏制,重要生态功能区的生态功能得到有效保护。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得到初步恢复,柴达木盆地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得到进一步加强,青海湖流域水环境和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