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办案助手
|
帮助指南
注册
登录
办案助手
法律法规
寻找律师
法治新闻
法律咨询
办案助手
|
法律法规
新法速递
常用法律
专题聚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上海赴滇支教教师管理工作的意见
【字体:
大
中
小
】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沪教委人〔2006〕61号
【发布日期】
2006-07-14
【实施日期】
2006-07-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上海赴滇支教教师管理工作的意见
沪教委人〔2006〕61号
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2004-2007学年)〉的通知》(国办发[2004]20号)精神,推动云南省贫困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规范对上海赴滇支教教师的各项管理工作,确保沪滇对口支教工作的顺利开展,经沪滇教育行政部门共同商议,特制定本意见,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执行。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
不用注册快速提问,3分钟内100%回复
常用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贪污罪
盗窃罪
故意杀人罪
职务侵占罪
敲诈勒索罪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行贿罪
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