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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上海赴滇支教教师管理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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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沪教委人〔2006〕61号
【发布日期】 2006-07-14
【实施日期】 2006-07-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上海赴滇支教教师管理工作的意见
沪教委人〔2006〕61号


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2004-2007学年)〉的通知》(国办发[2004]20号)精神,推动云南省贫困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规范对上海赴滇支教教师的各项管理工作,确保沪滇对口支教工作的顺利开展,经沪滇教育行政部门共同商议,特制定本意见,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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