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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北京市监察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审计局、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关于表彰2005年度北京市规范教育收费示范、达标区县的决定
【字体:
【发布部门】 北京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京教监〔2006〕4号
【发布日期】 2006-07-14
【实施日期】 2006-07-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北京市监察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审计局、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关于表彰2005年度北京市规范教育收费示范、达标区县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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