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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人口产业和生产要素聚集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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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新政[2006]22号
【发布日期】 2006-07-15
【实施日期】 2006-07-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人口产业和生产要素聚集的指导意见

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原城市群新乡都市区及拓展区总体发展规划纲要》及《关于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快聚集区和中心村建设,促进人口、产业和生产要素整合聚集,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 促进人口、产业和生产要素聚集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新农村建设、新乡都市区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三位一体”统筹规划、一并推进为原则,以聚集区和中心村建设为着力点,整合区域资源,形成整体合力,推动协调发展,促进人口向城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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