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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河北省  
【发文字号】 新政办发[2006]14号
【发布日期】 2006-07-17
【实施日期】 2006-07-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新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为做好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更好向市政府门户网站提供内容保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3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湘政办发(2005)42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永政办(2005)51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将做好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完善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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