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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建设和完善我市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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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汕头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汕府办〔2006〕26号
【发布日期】
2006-07-17
【实施日期】
2006-07-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建设和完善我市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通知
汕府办〔2006〕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历史任务,而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以下简称“两网”)的建设和完善,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整治农村药品流通秩序的治本之策,是解决农村缺医少药、保护农民用药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当前,我市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已取得了初步成效,农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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