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略阳县郭镇小畅沟金矿尾矿库尾渣下泄事故的紧急通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6年7月14日21时30分左右,汉中市略阳县郭镇小畅沟金矿擅自进入尾矿库挖坝掏取尾渣时,造成尾矿库内尾渣突然失稳下泄,约2000余立方米尾渣流入下游道路和河道内。 这起事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充分暴露出一些基层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安全排查不认真、不扎实;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非煤矿山企业在市场形势较好、产品价格高位运行的情况下,不顾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违规、违章作业生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情况仍相当突出。 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袁纯清代省长当即作出批示:“尾矿库安全工作并未完全落实,有必要加大检查与追究力度,否则隐患不除,危害难消。”吴登昌副省长批示:“各级和各部门要切实落实袁省长的指示,切实负起责任,再组织一次尾矿库安全大检查,查找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尾矿库安全。对工作粗疏,不认真落实要求的,将追究市、县政府的监管责任”。赵正永常务副省长、李堂堂副省长也先后作了重要批示。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此类事故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