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余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七月十七日 新余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反腐倡廉、打击经济犯罪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有效防范和打击洗钱犯罪,维护我市政治、经济、金融的安全和正常的经济秩序,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及《江西省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结合我市实际,建立新余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组成单位 联席会议由以下单位组成:市政府办公室、人民银行新余市中心支行、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新余海关、市房管局、市外经贸局、市司法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新余银监分局、市广电局、新余市外汇管理局、市邮政局等20个部门为我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