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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国有产权转让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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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苏政办发〔2006〕59号
【发布日期】 2006-07-17
【实施日期】 2006-07-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国有产权转让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江苏省省级国有产权转让收入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七月十七日

江苏省省级国有产权转让收入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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