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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2006年招聘教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乐府[2006]15号
【发布日期】 2006-07-18
【实施日期】 2006-07-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2006年招聘教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乐府[2006]15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  《乐东黎族自治县2006年招聘教师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六年七月十八日


乐东黎族自治县2006年招聘教师工作实施方案


  为充实中学教师队伍,根据《教师法》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按需用人、凡进必考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吸收一批本专毕业生和有关人员,充实中学教师队伍,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以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又快又好发展。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对象
  1、高等师范院校师范类大专以上毕业生。
  2、普通高等院校非师范类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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