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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收缴非法爆炸物品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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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西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晋政发〔2006〕21号
【发布日期】 2006-07-18
【实施日期】 2006-07-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收缴非法爆炸物品的通告
晋政发〔2006〕21号 


为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山西省人民政府决定,坚决依法收缴流散社会的非法爆炸物品,坚决依法严厉打击涉爆违法犯罪活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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