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征集中德生产技术领域合作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接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征集中德生产技术领域合作项目的通知》(国科外字[2006]199号文),中德生产技术指导委员会将于2006年10月举行,为此,中德生产技术领域合作项目新一轮项目正式开始征集。 如有项目申报,请于2006年9月1日之前将项目申请书(中英文表各一式四份,可从http://www.cistc.gov.cn/acbp下载)报送我委。项目申请书必须加盖公章并由项目执行人签字。项目申报其它要求请参见(国科外字[2006] 199号)文。 联系人:上海市科委国际合作处李晨浩 地址:南昌路59号1304室(200020) 电话:53822040-61614 传真:63584450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OO六年七月十八日 附件: 1.《关于征集中德生产技术领域合作项目的通知》(国科外字[2006]199号文)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德生产技术指导委员会第13次会议纪荽,中德生产技术指导委员会第14次会议将于2006年10月在中国举行。请各有关单位将计划支持的合作项目申请报送科技部国际合作司。 项目执行单位应通过其上级主管单位报送项目申请。项目申请要求用中文和英文写成,内容包括: 1.项目名称及双方合作单位 2.联系人及详细的联系方式 3.项目内容简介 4.上级主管单位推荐意见 原有项目是否延续,请一并报来。项目征集到2006年9月8日结束。 联系人:科技部国际合作司 李刚 地 址:北京市复兴路乙15号,100862 电 话:010-58881352 传真:010-58881354 电 邮:lig@most.cn 附件:中德生产技术指导委员会第重13次会议纪要 二00六年七月十一日 国际合作司 项目类别 类 项目序号 国 际 科 技 合 作 项 目 申 请 书 项 目 名 称 申 请 单 位 项 目 负 责 人 推 荐 部 门 申 请 日 期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二○○五年一月 制 填 报 说 明 1、 申请书各项内容应实事求是,文字表述明确。外来语要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第一次出现的缩略词,须注明全称。 2、 申请人不用填封面中"项目编号"项。项目名称应反映合作研究项目的内容和目标,字数不得超过25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