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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地方税务局、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换发税务登记证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海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琼地税发[2006]84号
【发布日期】 2006-07-18
【实施日期】 2006-07-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换发税务登记证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琼地税发[2006]84号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洋浦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换发税务登记证件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换发税务登记证件工作实施意见


  换发税务登记证件,为夯实征管基础、加强税源监控提供了有利契机,为了扎实、有效、顺利地完成此项换证工作,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意见。各地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文件及本实施意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换证工作,全面掌握纳税人的户籍信息。
  一、换证目的
  (一)全面掌握纳税人户籍底数。
  (二)更新登记信息,准确、全面了解纳税人的基本信息。
  (三)整合信息、统一管理,实现信息共享。
  二、换证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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