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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好抗御伏旱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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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重庆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渝办发[2006]172号
【发布日期】 2006-07-18
【实施日期】 2006-07-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好抗御伏旱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  今年7月以来,我市大部分地区出现连晴高温天气,气温显著偏高,降水明显偏少,土壤失墒加快,伏旱开始露头。7月17日上午,市政府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了抗御伏旱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抓好抗御伏旱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  一、认清形势,高度重视抗御伏旱工作
  近期出现的连晴高温天气,对低海拔地区正处于孕穗、抽穗扬花期的水稻、灌浆期的玉米以及蔬菜、果树等的正常生长发育均有一定影响。据市气象部门近日会商测报,全市大部分地区从7月中旬末到7月下旬初开始有25天左右的伏旱,部分区县的伏旱可超过30天,长江沿线地区略偏重,极端最高气温39℃,个别地区可达40℃以上。未来10天左右全市旱情将从目前的“插花旱”迅速扩展到大部分地区,干旱强度将进一步加大,旱区特别是今年已经遭受严重夏旱的东北部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将受到严重影响。对此,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务必把抗御伏旱工作作为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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