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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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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皖政办〔2006〕53号
【发布日期】 2006-07-19
【实施日期】 2006-07-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安徽省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办法》(省政府令第192号,以下简称《办法》),自今年8月1日起实施。为进一步推进我省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贯彻落实《办法》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改革现行行政管理体制和行政执法体制的重要举措。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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