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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建设厅关于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推进标准厂房区建设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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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06〕60号
【发布日期】 2006-07-19
【实施日期】 2006-07-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建设厅
关于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推进标准厂房区建设意见的通知
豫政办〔2006〕6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省国土资源厅、建设厅《关于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推进标准厂房区建设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六年七月十九日
 

关于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推进标准厂房区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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