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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义县人民政府200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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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安府发〔2006〕11号
【发布日期】 2006-07-19
【实施日期】 2006-07-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安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义县人民政府200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 《安义县人民政府200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六年七月十九日
安义县人民政府200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 
  为全面做好我县2006年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南昌市人民政府200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2006年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纲要》为指南,进一步推进政府各项工作向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转变,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为“十一五”开好局、起好步,实现我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
  (一)组织制定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并选择1至2项进行演练,提高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风险的能力。(牵头部门:县政府办)
  (二)继续完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以落实政策、开发岗位为根本,大力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以确保支付、扩面征缴为主要内容,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牵头部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三)全面推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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