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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八一”期间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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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吉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吉政明电〔2006〕6号
【发布日期】 2006-07-19
【实施日期】 2006-07-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八一”期间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通知
吉政明电〔2006〕6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今年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79周年,又是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为做好“八一”期间的拥军优属工作,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在全省掀起双拥工作的新高潮,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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