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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爱卫会关于认真做好洪灾期间及灾后复产爱国卫生工作的紧急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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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部门】
广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粤爱卫〔2006〕11号
【发布日期】
2006-07-19
【实施日期】
2006-07-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东省爱卫会关于认真做好洪灾期间及灾后复产爱国卫生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爱卫会:
受今年第4号强热带风暴的影响,7月14日以来,我省大部分地区连续遭受强暴雨袭击,造成洪涝灾害,特别是北江、韩江、东江流域和珠江三角洲部分地区灾情严重。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抗灾救灾工作部署,切实做好防病救灾工作,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现就做好洪灾期间和灾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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