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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总工会、安徽省企业联合会关于印发安徽省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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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企业联合会  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总工会  
【发文字号】 劳社〔2006〕53号
【发布日期】 2006-07-19
【实施日期】 2006-07-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总工会、安徽省企业联合会关于印发安徽省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劳动保障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安徽省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是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是建立新型用人机制、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对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总工会、企业联合会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把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协调劳动关系及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同时,要积极争取国资委、经委、建设、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形成合力,切实把三年行动计划落到实处。

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总工会、安徽省企业联合会
二○○六年七月十九日

安徽省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劳动合同管理,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依法保障劳动合同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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