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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烟叶收购工作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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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06〕59号
【发布日期】
2006-07-19
【实施日期】
2006-07-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烟叶收购工作的通知
豫政办〔2006〕59号
各产烟市、县人民政府:
为切实加强对今年烟叶收购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规范管理,确保烟叶收购工作有序进行,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烟草专卖法,依法管理烟叶市场,规范烟叶收购秩序
各产烟市、县(市、区)政府和各级烟草部门要加强烟草专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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