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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租房屋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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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漳政办〔2006〕119号
【发布日期】 2006-07-19
【实施日期】 2006-07-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租房屋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蓝田开发区,市直有关单位:
  自今年5月份我市部署开展出租房屋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以来(漳政办(2006)76号),全市各地按照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紧密结合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有力排除出租房屋的火灾隐患,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6月5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福建省出租房屋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06)79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出租房屋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行部署并提出新的要求。为有效落实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推动出租房屋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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