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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城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肥城市废水污染源限期治理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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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肥政发[2006]32号
【发布日期】 2006-07-20
【实施日期】 2006-07-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肥城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肥城市废水污染源限期治理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城办事处,市高新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改善我市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提高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调水水质,根据泰政发(2006)35号文件精神,市政府制定了肥城市废水污染源限期治理计划。现将计划下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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