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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重要文稿审核规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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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牡政办综〔2006〕25号
【发布日期】 2006-07-20
【实施日期】 2006-07-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重要文稿审核规则的通知
(牡政办综〔2006〕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政府重要文稿审核规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七月二十日

市政府重要文稿审核规则

  为提高市政府重要文稿质量,规范重要文稿起草审核程序,加强市政府机关自身建设,制定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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