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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贯彻《财政部、教育部关于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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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沪财教[2006]6号
【发布日期】
2006-07-20
【实施日期】
2006-07-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贯彻《财政部、教育部关于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财政局、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 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通知》(财教[2006]3号)要求,为确保本市郊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依法保障义务教育的经费投入
根据本市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财政管理体制,各区县财政要切实保障本地区义务教育的经费投入,要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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