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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专项资金拨付管理程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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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甘肃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7-20
【实施日期】 2006-07-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甘肃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专项资金拨付管理程序的通知

 

各市州商务局(委)、财政局:

  为了加强和规范“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专项资金的使用,根据《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06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商规发[2006]147号),省商务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甘肃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资金拨付管理程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六年七月二十日

 

甘肃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专项资金拨付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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