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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公园保护和建设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湖南省岳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岳政办发[2006]15号
【发布日期】 2006-07-20
【实施日期】 2006-07-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公园保护和建设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
  现将《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公园保护和建设的通知》(湘政办发(2005)3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七月二十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附:
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公园保护和建设的通知
(湘政办发(2005)39号)


  为进一步加强森林公园的保护和建设,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森林公园保护和建设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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