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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我省三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资质证书期满换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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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赣安监管信字[2006]187号
【发布日期】 2006-07-20
【实施日期】 2006-07-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我省三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资质证书期满换证的通知


各设区市安监局、安全生产三级培训机构:
  我省11个安全生产三级培训机构资质证书于2003年5月开始审批颁发,今年5月起陆续到期。发证时鉴于各地安监局组建不久,基础薄弱,原国家安监局也没有规范性的文件出台,为了扶助各设区市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建设,省局对安全生产三级培训机构的审核相对放宽了条件。现经过3年的运作,各三级培训机构的培训条件虽有了很大的改善,但仍有部分培训机构建设不达标。
 为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监管,督促三级培训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培训质量,促进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健康发展。现根据国家安监总局下发的《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决定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展三级培训机构重新审核发证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审核发证条件,促进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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