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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田县森林火灾处置应急预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河北省唐山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玉政[2006]22号
【发布日期】 2006-07-20
【实施日期】 2006-07-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玉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田县森林火灾处置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玉田县森林火灾处置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00六年七月二十日


玉田县森林火灾处置应急预案


  目录
  一、编制依据
  二、适用范围
  三、基本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2、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快速反应
  3、以人为本,安全防范
  4、坚持平战结合,警钟长鸣
  四、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1、应急指挥机构
  2、职责任务
  五、预案启动条件
  六、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1、森林火灾预防
  2、火险预测预报
  3、林火监测
  4、信息报告和处理
  七、火灾扑救
  1、分级响应
  2、扑火指挥
  3、前线指挥部职责。
  4、扑火原则
  5、应急通信
  6、扑火安全
  7、居民点及群众安全防护
  8、医疗救护
  9、扑火力量的组织
  10、扑火力量调动指挥程序
  11、火案查处
  12、信息发布
  13、应急结束
  八、后期处置
  1、火灾评估
  2、灾民安置及灾后重建
  3、工作总结
  4、奖励与责任追究
  九、综合保障
  1、通讯与信息保障
  2、后备力量保障
  3、扑火物资储备保障
  4、资金保障
  5、技术保障
  6、培训演练
  

  为切实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妥善处置已发生的森林火灾,保护全县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国内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工作的通知》、《中共中央宣传部新闻局关于森林火灾新闻报道有关规定》和《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河北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河北省森林草原火灾处置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唐山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玉田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玉田县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三、基本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制订和协调组织实施本预案,同时指导全县各级森林防火部门制定本辖区的森林火灾处置应急预案,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制。
  2、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快速反应。积极协调本预案涉及的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预案实施的快速有效。
  3、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坚持以保护火灾发生地区居民生命安全为最基本的工作原则,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林区公共设施的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的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4、坚持平战结合,警钟长鸣。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工作准备和物资准备,做到常备不懈,逐步建立起应对森林火灾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
  四、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1、应急指挥机构
  县森林火灾处置应急指挥机构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县政府分管森林防火工作的副县长担任指挥部指挥长;政府办、公安局分管森林防火工作的副职领导、县林业局局长担任副指挥长;公安局、财政局、民政局、交通局、卫生局、林业局、气象局、联通玉田分公司、移动玉田分公司、网通玉田分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广播电视局为指挥部成员单位;县林业局分管森林防火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
  2、职责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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