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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莱发〔2006〕9号文件精神搞好城市道路整治的具体意见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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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莱芜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莱政办发〔2006〕27号
【发布日期】
2006-07-20
【实施日期】
2006-07-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莱发〔2006〕9号文件精神搞好城市道路整治的具体意见
莱政办发〔2006〕2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搞好道路整治工作,细化“双创一巩固”活动内容,按照莱发(2006)9号文件确定的任务,现就城市道路整治中的园林绿化、环卫保洁、管线下地、人行道铺装、城中村小街小巷治理等有关任务,提出以下具体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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