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伊犁州直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应急预案》的通知
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霍尔果斯、都拉塔口岸管委会: 《伊犁州直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应急预案》已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七月二十日
伊犁州直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应急预案
为确保州直在发生重大动物疫病时,能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理,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畜牧业的安全,促进畜产品流通和社会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安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州直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本预案所指重大动物疫病是指:造成或可能造成对人体健康和畜牧业发展有影响的一类动物疫病;呈爆发态势的二类和三类动物疫病;新发现的动物疫病或已经消灭又发生的动物疫病以及其他有严重影响和危害的重大动物疫病。 二、工作原则 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应坚持的原则是:防疫先行,预防为主,依法治疫;政府总负责,部门各司其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依靠科学,快速反应,措施果断,严格控制,防止扩散,坚决扑灭。 各县市人民政府应按照本预案规定,做好预防、控制、扑灭重大动物疫情所需物资、设备、技术等储备,经费按年度纳入各级地方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一旦出现重大动物疫情,各县市人民政府要立即统一指挥,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遵循“早、快、严、小”的方针,采取预防、隔离、控制、监控、限制易感动物及动物产品和有关物品出入、封锁、扑杀、销毁、消毒、紧急免疫接种等措施,迅速控制和扑灭疫情。 三、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防治指挥部 总 指 挥:沙吾提别克 自治州副州长 副总指挥:莫拉力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赵亚忠 兵团四师副师长 李文德 伊犁军分区副司令员 侯建新 州畜牧局党组书记 沙玛尔汗 州畜牧局局长 成 员:李志坚 武警伊犁州支队支队长 田胜利 武警8660部队后勤部部长 刘子清 州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吴江森 州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王占江 州财政局副局长 苏里堂 州农业局副局长 依玛希 州经贸委副主任 阿布拉西木 州公安局副局长 巴哈提 州民政局副局长 别克苏里坦 州林业局副局长 杨新安 州交通局副局长 张光辉 州卫生局副局长 奴尔泰 州科技局副局长 王惠英 州司法局副局长 李建中 州邮政局副局长 何光阳 州工商局副局长 路江宁 州外事侨务办副主任 刘继东 州纠风办副主任 孙连童 州动物防疫监督总站站长 阿尤西 兵团四师畜牧局局长 刘树茂 伊宁机场总经理 陈舒方 伊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李惠杰 霍尔果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多力坤 伊宁海关副关长 白克吐尔逊 霍尔果斯海关副关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州畜牧局,办公室主任由侯建新同志兼任。 (二)指挥部职责 负责对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理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负责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应急预案的审核、修订及补充;负责与中央、自治区、兵团、部队驻伊各单位的协调联系;负责对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根据需要紧急调集人员、交通工具及相关设备、设施;储备必要的防疫物资;决定实施紧急措施和必要的控制措施。指挥部建立例会制度,研究决定相关重大事项。 (三)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重大动物疫情控制的协调和各项具体工作;收集、分析疫情及发展趋势,提出启动、停止、修改本预案的建议;协调、监督各县市、有关部门落实本预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