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德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建德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建德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七月二十日 建德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七部委《关于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环发[2006]74号)和全国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2006年度浙江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浙环发[2006]39号)和《关于开展2006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杭政办函[2006]59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