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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实施生猪交易销售凭证制度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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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广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穗工商屠〔2006〕333号
【发布日期】
2006-07-12
【实施日期】
2006-07-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实施生猪交易销售凭证制度的通知
穗工商屠〔2006〕333号
各生猪交易市场、屠宰厂(场)、生猪经营业户、生猪采购者:
为提高肉品质量,保证人民群众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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