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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实施生猪交易销售凭证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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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广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穗工商屠〔2006〕333号
【发布日期】 2006-07-12
【实施日期】 2006-07-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实施生猪交易销售凭证制度的通知
穗工商屠〔2006〕333号
 
 
各生猪交易市场、屠宰厂(场)、生猪经营业户、生猪采购者:
  为提高肉品质量,保证人民群众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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