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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做好2006年企业管理人员在职攻读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推荐报考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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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重庆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渝经培训〔2006〕18号
【发布日期】 2006-07-21
【实施日期】 2006-07-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做好2006年企业管理人员在职攻读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推荐报考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经委(计经委、经贸委、企业发展局),特色工业园区管委会,各控股(集团)公司,各企事业单位,直属单位,有关培训院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2006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市委二届五次全委会提出的为我市实施新型工业化提供人才支撑保障的工作思路,结合我市企业的实际情况,为企业的发展培养一大批高层次、高素质的现代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经研究,我委继续与重庆大学共同组织开展我市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在职攻读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推荐报考工作,为我市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继续深造,系统学习工商管理理论提供机会。现将《2006年企业管理人员在职攻读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推荐报考工作的有关事项》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领导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这项工作,有计划、有目的地培养企业高层经营管理人员。在推荐工作中,要严格按标准选拔、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管理人员报考MBA,并优先推荐本企业优秀的中青年管理干部与后备干部。有条件的单位可给予录取的本单位考生适当的培训经费补贴。

二OO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2006年企业管理人员在职攻读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推荐报考工作的有关事项


  一、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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