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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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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湘政发〔2006〕21号
【发布日期】 2006-07-21
【实施日期】 2006-07-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意见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3号)文件精神,加快我省气象事业的发展,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气象事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加快发展气象事业是应对突发灾害事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迫切需要。我省是全国气象灾害严重的省份之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气象灾害产生的危害也越来越大,防御流域性、区域性、突发性气象灾害的任务十分繁重。提供准确及时的气象预警预报服务,提高全社会防御灾害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对于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加快发展气象事业是应对资源压力、保障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我省属大陆型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光、热、水、风、太阳能及空中云水资源等气象资源丰富,具有巨大的开发潜力。气候资源是一种清洁可再生资源,合理开发、科学利用和有效保护气候资源,对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将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3、加快发展气象事业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迫切需要。我省农业基础设施脆弱,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不强。大力发展农村气象事业,强化农业灾害的气象监测预警服务,提高气象为农业生产和农村防灾减灾的服务能力,为农业农村经济提供有针对性的气象科技支持和服务产品,对我省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将会起到积极的保障作用。

  二、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4、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共气象的发展方向,按照一流装备、一流技术、一流人才、一流台站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观测基础,提高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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