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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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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肥政发[2006]33号
【发布日期】 2006-07-21
【实施日期】 2006-07-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肥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城办事处,市高新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属以上驻肥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委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有关精神,积极支持政协更好地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进一步推进我市三个文明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支持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自觉性
  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各级政府、各部门要从完善我国基本政治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行政能力、决策水平和建设经济强市的高度,充分认识人民政协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主动加强同政协的联系与配合,虚心听取政协提出的各项意见和建议,更好地支持政协履行职能,努力开创政府工作与政协工作互相支持、互相配合、互相促进的新局面。
  二、认真搞好与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
  按照中央关于“就国家和地方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进行协商”的原则,各级政府的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 ,应作为政治协商的重要内容。政府在出台重大决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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