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普通高校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督查工作的通知 (浙教体〔2006〕162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促进学校加强体育基本建设、改善体育教学条件、强化体育课程教学管理并不断深化体育教学改革,提高体育教学质量和效益,经研究,决定开展浙江省普通高校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督查工作。现将《浙江省普通高校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督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浙江省普通高校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督查方案 一、目的意义 了解《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等国家有关体育法规、制度在我省高校的执行和落实情况,进一步加强对我省普通高校体育工作的宏观管理与指导,促使各高校进一步重视和支持体育工作,促进学校自觉地按照教育规律不断明确办学指导思想、改善体育教学条件、加强体育基本建设、强化体育课程教学管理,并不断深化体育教学改革,切实提高体育教学质量和效益,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二、主要依据 督查工作以《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为主要依据,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国普通高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关于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在相关指标设定上参照了《国家教委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中开展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选优评估工作的通知》中“普通高等学校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评估指标体系”的基本内容,采取分级评定的方法,设立6个一级指标、15个二级指标,共41个观测点,在此基础上确定32个重要指标和9个一般指标(具体见附件1)。 三、主要原则 (一)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施行指标等级评判方法,二级指标的评估等级分为A、B、C、D四级(介于两者间的由专家组鉴定); (二)基本目标与发展目标相结合:既考察学校贯彻条例的执行情况,也切实反映现阶段我省普通高校体育工作改革的基本现状与发展趋势,并鼓励各高校从实际出发办出体育特色; (三)表象特征与实质取证相结合:将听取自查报告、查阅资料、现场考察等表象特征与学生随访、调查问卷等实质取证结合起来。 (四)现场考察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通过督查工作旨在规范学校体育工作行为,体育工作出成绩,水平上台阶,促进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部分指标设定 督查方案许多分级指标的量化和评价参照了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和《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合格标准》,并根据浙江省高校体育工作的具体情况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制订而成的。对有关的部分具体指标设定如下: (一)折合学生数=普通本、专科(高职)生数+硕士生数1.5+成教脱产班学生数。 (二)体育教师总数=专任教师数+聘请校外教师数0.5+兼职教师数0.5,聘任校外教师、兼职(“双肩挑”)教师应经折算后计入教师总数,但总数不得超过专任教师总数的1/4。 (三)学历:已取得研究生学位教师和取得在职研究生攻读博(硕)士学位资格教师总数占专任教师的比例。 (四)职称: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高职院校中未经转评的高级讲师以0.5计入高级职务教师数。 (五)图书:学校各类体育图书总数/折合学生数 (六)体育场地室内(外)生均面积=占地面积/全日制在校生数,全日制在校生数=普通本、专科(高职)生数+硕士生数+成人脱产班学生数。 五、评定等级 督查资料主要以近三年以来(2003年9月-2006年7月)学校体育工作执行情况,评定对象不包括体育专业的学院(系)。评定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种。 六、督查形式和办法 (一)督查工作的形式以自查为主,各校于11月底以前完成自查工作,并将《浙江省普通高校实施<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评估学校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及《浙江省普通高校实施<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评估自评表》(附件3)于2006年11月30前寄送我厅体卫艺处。各校在自查中,既要充分肯定成绩,总结经验,又要正视存在的问题,找出差距,边查边改,落实整改措施。 (二)我厅由体卫艺处牵头,组织专家对各校的自查资料进行审核,并于2007年组织人员采取互查、抽查等形式对各校进行检查。基本方式为:听取学校行政部门有关情况介绍,召开专题座谈会,查看资料,学校现场检查,看课和问卷(《浙江省普通高校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调查问卷表》)等。结束时向学校简单反馈意见。 (三)最后确定各单位的评定等级、督查结果等,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各校。 (四)因特殊原因需暂缓接受督查的单位,可于2006年9月30日前提出暂缓督查的书面申请,我们将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推迟对该校的督查,推迟时间不超过一年。 附件:1.浙江省普通高校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督查指标等级标准 2.浙江省普通高校实施《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基本情况表 3.浙江省普通高校实施《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自查表 附件1: 浙江省普通高校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督查指标等级标准 ┌─┬──┬──────┬─────────────────────────┬────┐ │一│二级│ 主要观测点 │ 等 级 标 准 │ 备 注 │ │级│指标│ ├──────┬──────┬─────┬─────┤ │ │指│ │ │ A │ B │ C │ D │ │ │标│ │ │ │ │ │ │ │ ├─┼──┼──────┼──────┼──────┼─────┼─────┼────┤ │1 │1.1 │1.贯彻教育体│积极贯彻国家│贯彻国家的有│贯彻国家的│没有安排学│有学校实│ │ │领导│育法规 │的有关体育法│关体育法规,│有关体育法│生体育活动│ 施文件 │ │领│重视│ │规,保证每天│基本保证每天│规,有学生│时间,开课│活动计划│ │导│程度│ │一小时体育活│一小时体育活│体育活动时│率不到100%│与保障制│ │组│ │ │动制度,体育│动时间,开课│间的保证,│。 │ 度 │ │织│ │ │开课率达到10│率达到100% │开课率达到│ │ │ │机│ │ │0% │ │100% │ │ │ │构│ ├──────┼──────┼──────┼─────┼─────┼────┤ │和│ │2.将体育作为│学校将体育列│学校将体育列│学校将体育│学校未将体│学院教育│ │管│ │考核学校工作│入学校教育、│入学校教育、│列入学校教│育列入学校│教学计划│ │理│ │的一项基本内│教学内容和工│教学内容和工│育、教学内│教育、教学│体育工作│ │ │ │容 │作计划,学校│作计划,学校│容和工作计│内容和工作│会议纪要│ │ │ │ │领导定期研究│领导能研究、│划,学校领│计划,每学│ │ │ │ │ │、检查体育工│检查体育工作│导能研究、│年没有正常│ │ │ │ │ │作,每学年至│,每学年至少│检查体育工│召开一次学│ │ │ │ │ │少召开三次学│召开两次学校│作,每学年│校体育工作│ │ │ │ │ │校体育工作会│体育工作会议│至少召开一│会议 │ │ │ │ │ │议 │ │次学校体育│ │ │ │ │ │ │ │ │工作会议 │ │ │ │ │ ├──────┼──────┼──────┼─────┼─────┼────┤ │ │ │3.学校对体育│体育教师享受│体育教师享受│体育教师能│体育教师不│佐证材料│ │ │ │教师的待遇及│其它学科教师│其它学科教师│享受学校同│能享受同类│问卷调查│ │ │ │有关政策 │同等待遇,能│同等待遇,在│类学科同等│学科教师课│ │ │ │ │ │完全落实课余│落实课余体育│课时待遇,│时待遇,没│ │ │ │ │ │体育工作和运│工作和运动服│在落实课余│有按照国家│ │ │ │ │ │动服装等劳保│装等劳保待遇│体育工作和│有关落实体│ │ │ │ │ │待遇 │等方面有一定│运动服装等│育教师劳保│ │ │ │ │ │ │保障 │劳保待遇等│待遇等方面│ │ │ │ │ │ │ │方面有一定│的规定和要│ │ │ │ │ │ │ │保障 │求 │ │ │ ├──┼──────┼──────┼──────┼─────┼─────┼────┤ │ │1.2 │1.体育教学部│独立二级建制│直属建制,机│三级机构建│无建制、不│佐证材料│ │ │组织│(系、室) │,机构完善、│构比较完善、│制,能够正│能正常运行│ │ │ │机构│ │运行顺畅 │运行较为顺畅│常运行 │ │ │ │ │和管├──────┼──────┼──────┼─────┼─────┼────┤ │ │ 理 │2.校、系体育│学校设置体委│学校设置体委│学校设置体│学校没有设│体育运动│ │ │ │工作组织和管│和教学机构,│和体育教学机│委和体育教│置体委和体│委员会文│ │ │ │理 │有一名校领导│构,有一名校│学机构,有│育教学机构│件 │ │ │ │ │分管体育工作│领导分管体育│一名校领导│;至今没有│体育工作│ │ │ │ │;组织机构完│工作;组织机│分管体育工│校分管体育│组织结构│ │ │ │ │善、有序、管│构较为完善;│作;有组织│工作的领导│图 │ │ │ │ │理科学 │组织管理可行│机构但不够│;没有组织│ │ │ │ │ │ │、有效 │完善 │机构 │ │ │ │ ├──────┼──────┼──────┼─────┼─────┼────┤ │ │ │3.有关部门与│学生处、团委│学生处、团委│学生处、团│没有分工协│自评报告│ │ │ │体育管理部门│、医院(医务│、医院(医务│委、医院(│作、不提供│佐证材料│ │ │ │的配合 │室)等部门与│室)等部门与│医务室)等│支持和配合│ │ │ │ │ │体育部门分工│体育部门有分│部门与体育│作用 │ │ │ │ │ │协作、相互积│工协作、能够│部门有分工│ │ │ │ │ │ │极支持、配合│积极支持和相│协作、能够│ │ │ │ │ │ │密切、保障有│互配合,有一│支持和配合│ │ │ │ │ │ │力 │定保障作用 │ │ │ │ │ │ ├──────┼──────┼──────┼─────┼─────┼────┤ │ │ │4.学生组织发│积极发挥,校│能积极发挥,│能发挥一定│没有发挥学│佐证材料│ │ │ │挥的作用 │园体育活动内│校园体育内容│作用,校园│生在学校体│ │ │ │ │ │容丰富、多样│较丰富,已成│体育有一定│育工作中的│ │ │ │ │ │化,并成立较│立学生体育社│内容,已成│作用 │ │ │ │ │ │多的学生体育│团或俱乐部、│立学生体育│ │ │ │ │ │ │社团或俱乐部│协会 │社团或俱乐│ │ │ │ │ │ │、协会 │ │部、协会 │ │ │ ├─┼──┼──────┼──────┼──────┼─────┼─────┼────┤ │2 │2.1 │1.体育教师编│体育教师能够│体育教师能够│体育教师能│体育教师不│提供近三│ │ │师资│、配情况 │充分保证一二│保证一二年级│够保证一二│能保证一二│年来体育│ │基│队伍│ │年级144学时 │144学时体育 │年级144学 │年级144学 │专任教师│ │础│建设│ │体育教学基本│教学基本任务│时体育教学│时体育教学│学期授课│ │建│情况│ │任务(外聘及│(外聘及兼职│基本任务(│基本任务;│工作量统│ │设│ │ │兼职教师不超│教师不超过1/│外聘及兼职│外聘及兼职│计表等佐│ │ │ │ │过1/4);并 │4);并能有 │教师不超过│教师超过1/│证材料 │ │ │ │ │能充分有效地│效地确保课余│1/4);并 │4;不能确 │ │ │ │ │ │确保课余体育│体育工作的开│可以开展一│保课余体育│ │ │ │ │ │工作的顺利开│展 │定的课余体│工作顺利开│ │ │ │ │ │展 │ │育工作 │展的师资需│ │ │ │ │ │ │ │ │要 │ │ │ │ ├──────┼──────┼──────┼─────┼─────┼────┤ │ │ │2.教学辅助人│有专职和临时│有专职和临时│有专职或临│没有配置工│视体育场│ │ │ │员的配备 │性工作人员,│性工作人员,│时性工作人│作人员,正│馆(池)│ │ │ │ │能够保证工作│基本能够保证│员,基本能│常工作常常│等情况由│ │ │ │ │的正常开展 │工作的正常开│保证工作正│受到严重影│现场考察│ │ │ │ │ │展 │常开展 │响 │确定 │ │ │ ├──────┼──────┼──────┼─────┼─────┼────┤ │ │ │3.职称学历结│高级职称教师│高级职称教师│高级职称教│高级职称教│高级讲师│ │ │ │构 │占专任教师的│占专任教师的│师占专任教│师占专任教│按0.5个 │ │ │ │ │比例≥30%; │比例≥20%; │师的比例≥│师的比例≤│高级职称│ │ │ │ │硕士比例≥20│硕士比例≥15│10%;硕士 │1%;硕士比│计算 │ │ │ │ │% │% │比例≥10% │ 例≤1% │ │ │ │ ├──────┼──────┼──────┼─────┼─────┼────┤ │ │ │4.师资培训 │学校每年有30│每年有20%以 │每年有10% │近三年来体│佐证材料│ │ │ │ │%以上的体育 │上的体育教师│以上的体育│育教师从未│ │ │ │ │ │教师进行各类│进行各类业务│教师进行业│进行过业务│ │< sp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