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地区开展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行办发〔2006〕3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有关部门,中央、自治区驻地各有关单位: 《哈密地区开展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地区行署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七月二十三日 哈密地区开展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的通知》(新政办发(2006)106号)精神,切实加强地区生产、建设旺季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促进地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确保全年地区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结合地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思想,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紧紧围绕“三个重点、两个关键”(重点行业、重点部门、重点企业、关键场所、关键岗位),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事故隐患,依法行政,强化监管,狠抓落实,确保地区今年夏秋季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地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