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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工商局关于推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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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办[2006]166号
【发布日期】 2006-07-23
【实施日期】 2006-07-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工商局关于推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省工商局《关于推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工作意见》转发给你们。请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共同推进我省商标品牌战略的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七月二十三日
关于推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工作意见
省工商局
(二○○六年六月)
  
 
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商标事业发展迅速,近五年商标申请量连续位居全国第五,已跻身商标大省行列。但我省国际影响力强的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品牌仍较少,地区分布很不平衡,尚未成为商标强省。为落实《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大力推行商标品牌战略”的要求,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现就我省推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统一认识,积极实施商标品牌战略
  目前,驰名商标、福建省著名商标与中国名牌产品、福建省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出口名牌由各相关部门组织认定或评选,各具特点,互为补充,相得益彰,共同推动了我省品牌经济的迅速发展,增强了海峡西岸经济区的竞争力。
  商标品牌是企业科技水平、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商标品牌的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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