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汛抗洪应急预案的通知 市直各委、办、局,中央、自治区驻市各单位,各街道办事处,格苏木政府,赛乌素科技园区,各大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做好全市防汛抗洪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将《二连浩特市防汛抗洪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OO六年七月二十四日 二连浩特市防汛抗洪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防汛抗洪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洪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二连浩特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 第三条 本预案适用于二连浩特市范围内突发性洪涝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洪涝灾害包括:洪水灾害,渍涝灾害,由洪水、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堤防、供水水质及设施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第四条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洪的现代化水平。 第五条 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市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第六条 &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