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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编制全省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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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甘肃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甘发改社会[2006]567号
【发布日期】 2006-07-24
【实施日期】 2006-07-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编制全省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规划的通知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劳动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加快高素质劳动者和生产服务一线的技能型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培养步伐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决定在《推进职业教育发展专项建设计划(2004-2007年)》的基础上,编制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规划。按照国家要求,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省教育厅、省劳动保障厅共同编制全省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规划。为科学合理的编制规划,切实解决各地中等职业教育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快速、协调发展,更好地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现将编制规划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以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宗旨,促进中等职业教育与繁荣经济、促进就业、消除贫困、维护稳定和建设先进文化紧密结合,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高技能专门人才,为实现“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人才保障。
  二、建设原则
  (一)坚持地方投入为主。各地要加快建立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强化政府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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