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 川办发[2006]26号 今年是国务院提出“三年清欠”目标完成时限的最后一年。为确保全省清欠总目标的全面完成,有效预防和治理拖欠工程款现象发生,现就进一步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目标和责任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成好清理历史旧欠的任务,巩固清欠成果,抓好长效机制建设,有效预防和治理拖欠工程款。 清欠目标和责任:各级人民政府要带头清理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2006年底实现政府投资项目零拖欠。加大社会投资项目清欠力度,2006年底全省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解决比例达98%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对解决本地区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负总责,把清欠完成情况纳入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二、基本解决工程款拖欠的历史旧帐 (一)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 1.对网上申报的拖欠工程款项目进行逐项核实,摸清拖欠底数,分析拖欠原因,针对不同情况分别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对政府投资超概算项目,由项目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采取资产变现、财政代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