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的意见
【字体:
【发布部门】 四川省自贡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自府发〔2006〕27号
【发布日期】 2006-07-24
【实施日期】 2006-07-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的意见
自府发〔2006〕2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自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明确提出,“十一五”期间全市要积极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努力提高城市卫生水平。为切实抓好我市“十一五”期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各项工作,确保创建活动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目标,现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确立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极大地丰富了建设和谐社会的内涵,有利于各级政府调动社会各界力量,整合有限的卫生资源,促进全民健康,保护社会劳动生产力;有利于提升城市形象,改善投资环境,增强城市整体功能;有利于提高城乡人民生活环境质量,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各区县、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制度,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纳入本区县、本部门“十一五”的社会事业发展规划。要立足当前,对照标准,分步实施,扎实推进,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放在突出位置,逐年、逐项抓好工作落实。要树立长期创建思想,坚持常年创建活动,持之以恒地开展创建工作,为顺利建成国家卫生城市打下坚实基础。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