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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财政局转发浙江省财政厅关于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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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杭财会〔2006〕685号
【发布日期】 2006-07-24
【实施日期】 2006-07-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杭州市财政局转发浙江省财政厅关于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的通知
杭财会〔2006〕685号


各区、县(市)财政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财政局,市级各有关单位:
  现将浙江省财政厅《关于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的通知》(浙财会字[2006]4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各区、县(市)财政部门及市级有关单位请于2006年9月15日前将申请人的《会计人员荣誉证书申请表》、照片和《会计人员荣誉证书申领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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