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各部门和机构行政执法依据的通知 省政府各部门、各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在各部门和机构认真梳理的基础上,结合效能建设中行政审批项目集中清理结果,省政府法制办对各部门和机构报送的行政执法依据依法进行了审核,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公布。本次梳理了42个法定行政执法机关、30个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和6个受委托组织的行政执法行为共4553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裁决和其他具体行政行为等。详细内容请登陆省政府网站www.ah.gov.cn查询。 各部门、各机构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规定,继续做好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相关工作。要根据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配置,将法定职权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要按照有权必有责的要求,在分解执法职权的基础上,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具体执法责任。要根据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违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