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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广西保监局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广西保险行业协会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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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桂保监发〔2006〕128号
【发布日期】 2006-07-25
【实施日期】 2006-07-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中国保监会广西保监局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广西保险行业协会建设的意见
桂保监发〔2006〕128号
 
 
广西辖内各区级保险公司,广西辖内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广西保险行业协会,各市保险行业协会: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区保险行业协会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自律、维权、协调、交流和宣传等方面的作用,切实维护和促进我区保险市场形成规范有序的竞争环境,从而更好地服务于我区保险业又快又好发展,现就新形势下加强我区保险行业协会建设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我区保险行业协会建设的重要意义
  保险行业协会是各保险机构自愿组织而成的非营利性的行业自律组织,是保险经营者与政府部门沟通的桥梁纽带,是保险同业间加强信息沟通、经验交流、业务协调和创造良好外部发展环境的重要平台。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了行业协会的地位和发展方向,要求“按照市场化原则规范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自律性组织”。《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23号)要求,“加强保险行业自律组织建设”。《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保险行业协会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保险行业协会建设的指导思想、组织管理、职责任务和体系建设。
  2005年以来,我区保险市场主体明显增多,机构扩张步伐加快,市场竞争日益加剧,特别是部分中心城市,违规恶性竞争行为有所抬头,违规降费和高额手续费率屡禁不止,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保险市场秩序,阻碍了我区保险业快速健康发展。加强保险行业协会建设、强化行业自律机制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各级保险机构、各级保险行业协会要站在维护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保险行业协会建设的重要意义,不断完善保险行业协会的工作机制,更好地服务和促进我区保险业又快又好发展。
  二、加强我区保险行业协会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保险行业协会建设的精神,以市场化和规范化为原则,以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为突破口,不断完善行业协会的组织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强化自律、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秩序、扩大宣传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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