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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山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莱政办发〔2006〕31号
【发布日期】 2006-07-25
【实施日期】 2006-07-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莱政办发〔2006〕3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企事业单位:

  《2006年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七月二十五日

  

2006年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  为深入开展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促进全市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持续好转,保障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06〕55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现统领全局,按照国务院“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和“抓专、抓实、抓细”的工作原则,紧紧围绕当前我市存在的食品安全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的力度,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效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快速、有序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突出抓好农村食品安全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莱政办发〔2006〕21号)精神,切实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要以农村集贸市场和食品批发市场为重点区域,以农村流动食品摊点、小作坊、小商店、小食店、小餐馆和学校食堂等为重点对象,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有效遏制农村集贸市场的假冒伪劣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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