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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准备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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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宁德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办〔2006〕136号
【发布日期】 2006-07-25
【实施日期】 2006-07-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日前,市政府召开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部署下一阶段我市农业普查工作。会议认为,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宁政(2005)文274号文件精神,农业普查准备工作取得一定进展,但与国务院、省政府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特别是部分县(市、区)农普经费落实不到位,势必影响农业普查准备工作进度。现在农业普查各项准备工作已进入关键阶段,为确保按时高质量圆满完成我市农业普查任务,现就进一步做好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基本建立,农村社会经济情况发生很大变化的情况下进行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同时恰逢实施“十一五”规划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开局之际,搞好这次农业普查,进一步摸清家底,有利于准确把握农业、农村、农民的历史性变化,有利于制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有利于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东北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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