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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本市2006年第一季度医保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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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7-25
【实施日期】
2006-07-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本市2006年第一季度医保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为了加强医保基金管理,控制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根据《关于发布2006年第一季度医保预算管理执行情况的通知》(沪医保(2006)52号)文件精神,我局于5月19日至6月19日对55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医保专项检查。检查发现,部分医院违反医保有关规定的现象仍然存在,一些医院的违规行为导致其医疗费用明显上升,同时也加重了参保职工的负担。现将主要问题通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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